省人大常委会到信州区开展《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文章来源: 信州人大公众号 发表时间:2024-05-22 16:55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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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带队到信州区,就《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潘表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一级调研员杨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武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腾峰等陪同。

潘东军一行先后来到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市一小三江总校、茅家岭街道周田村等地,采取实地查看、现场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指出,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经常性,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依法履职尽责,坚持系统观念抓落实,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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