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1.举报14天内境外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未主动报告且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的;
2.举报私自接纳、容留14天内境外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且隐瞒不报的;
3.举报非法入境人员的;
4.举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未设置发热诊室的一级民营医院擅自收治发热病人的;
5.举报个体药店、药房售卖发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未实行信息登记报告的。
二、奖励标准
前款1—3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前款4—5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200元。
三、有关要求
1.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2.疫情风险等级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即时发布的官网信息为准。
3.受理机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方面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惩戒措施
镇(街道)、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业主、出租房屋的产权人、出租人和宾馆旅店等各级各类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举报电话
信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93—8302735
东市街道:0793—7920617
西市街道:0793—7029981
水南街道:0793—8106223
北门街道:0793—7903027
茅家岭街道:0793—8266311
沙溪镇:0793—8038806
朝阳镇:0793—8096269
秦峰镇:0793—803102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信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