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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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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信州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近期防控工作要求,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巩固全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2.加大宣传力度。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要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在区防控指挥部的部署下,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提高个人防护意识,采取防护措施,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进入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码,保持一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

3.非必要不出行。春节前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不得跨市、跨省外出过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禁前往),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成行。要带头劝导亲属和周边群众如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国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

4.严管重点人员。要劝导外地亲属特别是境外国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在当地过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返回的,境外国外回国已隔离期满的返区人员要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行程轨迹,中高风险地区来区人员必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有序流动,无法提供有效信息的,必须接受相应隔离、检测等管控措施。对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区人员,必须在抵达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到达后主动配合落实防控管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对上述人员的摸排、登记、管控等职责,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5.严控人员聚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春节期间,提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形式拜年。不得组织大型活动如年会、庙会、茶话会、联谊会、团拜会等,确需组织超5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人数,制定防控方案,报区防控指挥部批准。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不得举办各类宴席(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不得安排或参加10人以上各类聚餐聚会。严禁辖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举办新年祈福、庙会活动,不向信众提供就餐服务,教堂及清真寺等宗教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举办。

6.严查冷链环节。城管、市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区内海产品市场、带有冷库的食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售卖冷冻肉类及水产品超市等场所、冷冻水产品和冷冻肉类等食品产品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检查监测,严格开展核酸检测。

7.严肃防控纪律。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监管责任,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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