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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邱小涛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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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州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和保障工作实施办法》(饶信府办字〔2022〕69号)规定,经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申报,信州区平安信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调查核实,拟对邱小涛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为确保事迹的真实性,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邱小涛,男,汉族,1974年03月出生,信州区水南街道居民。

2024年4月27日12时20分左右,一辆小轿车由东岳大桥行驶至书院路拐角处,不慎撞向河堤,冲入信江河中。一名女子从车内游出,因体力不支无法游至岸边,邱小涛刚好路过此地,见状立即跳入河中,将落水女子拖至岸边,在路边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落水女子搭救上岸。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4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止。公示期内,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对公示对象及其事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信州区平安信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政府十一楼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8223796。

邮箱:xzq_zfw@163.com

信州区平安信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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