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州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和保障工作实施办法》(饶信府办字〔2022〕69号)规定,经相关部门申报,信州区平安信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现对拟确认黄富良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
黄富良,男,汉族,1961年2月生,信州区人。
2024年2月14日下午1时许,黄富良途经信州区胜利大桥时,发现一女子跳河,情形十分危急,黄富良义无反顾下水救人,但因河水湍急,水温过低,黄富良在水中体力透支沉入水中,不幸遇难。
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6日止。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信州区平安信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政府十一楼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8223796;电子邮箱:xzq_zfw@163.com。
信州区平安信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