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