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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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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财政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市财政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公布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信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信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信州区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对外公布。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为截至2021年6月21日信州区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信州区各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2021年6月2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负责受理社会举报并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8251609(区财政局)、8083908(区发改委)。


上饶市信州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信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信州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信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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