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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教育体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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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信教字〔201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上饶市信州区教育体育局2013年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机关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机关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教育系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信州区教育体育局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8233391)。

  一、概 述

  2013年,区教体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系日趋健全,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效地监督了教体局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信息公开工作是由区教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区教体局综合科具体负责,并做好日常工作。

  为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机关信息的权利,推进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局机关通过了《信州区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八大类30项内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机关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我局机关信息公开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主要有以下途径:通过机关信息公开平台、信州人家、上饶教育网、江西省教育政务信息平台、信州教育信息网等网络途径对外公开;通过报刊《新信州》、《上饶日报》、《上饶晚报》、电视《信州新闻》、杂志《上饶教育》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本单位的“公示栏”、“宣传栏”等形式对外公开;利用各校安装的LED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对外公开。到2013年止我局主动公开机关信息749条,其中2013年主动公开机关信息127条,没有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申请公开机关信息情况。

  三、机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机关信息查询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因区教育体育局机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没有因机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区教育体育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公开意识及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加强。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成为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动自觉地推行信息公开。

  2.进一步拓展机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好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两类的界定,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需保密的信息不公开。加强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机关信息的梳理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机关信息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形式的便民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3.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信息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拓展机关信息公开的渠道,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此件主动公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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