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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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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4〕48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推动“双减”各项工作的落实,解决家长假期“看管难”“辅导难”等问题,规范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保障学生度过一个愉快、温馨、有意义的假期。现将开展2024年信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具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服务学校

上饶市第三中学、上饶市第四中学、上饶市第五中学、上饶市第六中学、上饶市信美中学、上饶市朝阳中学、上饶市沙溪中学、上饶市灵溪中学、上饶市华龙学校、上饶市清源学校。

二、服务时间

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

三、服务收费

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坚持“公益、自愿”原则,提供公益的看护服务。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各地已经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和省发改委公布的相关代收费政策执行,学校不得违规收费”。2020年9月16日信州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64)规定以及信州区教体局、信州区发改委、信州区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饶信教字〔2020〕69号中的要求:“城区中、小学每生每月课后托管服务费收取150元,每天2节课时量”测算,课后服务每生每节课3.4元,本次暑期托管每天安排7节课,每生每天23.8元。由各校收取后交到区财政非税账户。

四、服务内容

要重点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科学实践教育等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学校课程安排见下面附件。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把暑期托管当作一项服务于民的暖心工作,要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坚持自愿参与的原则。各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严禁借托管服务之名开展集体补课。原则上每个行政班托管学生数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托管服务的首位,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开展托管场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参与师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学生托管期间的防暑降温、上课场地卫生等工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托管服务平稳有序开展。

监督举报热线:0793-8209639

信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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