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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级河长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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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信河办字〔2023〕8号

关于调整区级河长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责任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州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饶信办字〔2017〕35号)和《江西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要求,因部分区领导工作及分工调整,经研究决定,现将区级河长调整如下:

一、区级总河长

总 河 长:潘表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

副总河长:余华阳 区委副书记、区长

二、区级河长名单

程 钧 区委副书记、朝阳溪区级河长

刘均勇 区委常委、副区长、信江玉山水区级河长

陈河龙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小二型以上水库区级河长

蒋德贤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槠溪河区级河长

龚 桃 区政府副区长、丰溪小区调蓄池、三江排涝站调蓄池区级河长

吴丽辉 区政府副区长、丁宅河、解放河区级河长

刘理国 区政府副区长、丰溪河区级河长

方表福 区政协副主席、黄家溪区级河长

下设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陈河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五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蔡旭华同志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负责河长办相关日常工作。


上饶市信州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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