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jxxz.gov.cn/)。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溪镇政府联系(地址:沙溪镇龙门路1号;邮编:334008;电话:0793-803867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大大拉伸了基层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概述如下:
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政府重点项目工作之一,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建设。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条例》和《办法》,通过对主观意识的转型定格来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监督保障等事项,进而提升机关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同时,镇、村两级合力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广泛宣传,深入群心,应邀基层群众给予支持,参与监督。
科学解读政策,巧借平台规范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的开办资格复核及统一标识建设,为推进政务服务网的乡镇延伸工作,对乡镇权力事项内容进行了完善及推送,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时俱进,公开内容做到细化、亮化,实时完善更新。
强化制度管理,提升公开品质。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我镇实际强化监督规范操作,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采用接待来访、传真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我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各办、站、所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镇政府相关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相关部门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建立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形式,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上传到政府工作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中,加快公开效率,方便群众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机构为党政办公室,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将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申请表》等进行公示,接受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申请。
2019年,我镇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审签制度程序,由分管领导对拟上传到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后上传,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为了对接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参照《信州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上饶市信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基层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
1.强化监督机制。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完成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采取多形式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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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5 |
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29322348.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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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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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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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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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范围有待更加细化、全面化。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培训工作和情况通报,不断提高全镇机关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等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进各级各单位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认真落实相关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特别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3.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