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方式 | 实施依据 | 业务指导部门 | 备注 |
一、社保类 | |||||
1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受理、核查、上报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2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变更登记 | 受理、上报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3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发放申请 | 受理、上报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受理、上报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5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受理、核查、上报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6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7 |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 咨询、指引 |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7 号)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284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8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查询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9 | 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启用、应用状态查询、信息变更、应用锁定与解锁、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 与 解挂、补领、换领、换发、注销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10 | 求职登记 | 办结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8 号公布,2018 年 12 月 14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镇劳动保障所 | |
11 | 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 办结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公布,第 709 号修正) | 镇劳动保障所 | |
12 | 就业登记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江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劳社就〔2009〕7 号) | 镇劳动保障所、民政所 | |
13 | 失业登记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江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劳社就〔2009〕7 号) | 镇劳动保障所、民政所 | |
14 | 创业担保 贷款申请 |
咨询、指引 | 1.《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 号)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3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15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二、医保类 | |||||
16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含注 销登记) | 受理、初审、上报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17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受理、上报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18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咨询、指引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19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 (零星) 报销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20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 查询 |
咨询、指引 | 1.《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259 号公布,第 710 号修正) | 镇劳动保障所 | |
21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咨询、指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2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22 |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 咨询、指引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 649 号公布,第 709 号修正) | 镇劳动保障所 | |
23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咨询、指引 |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2〕8 号)2.《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劳社医〔2008〕24 号) | 镇劳动保障所 | |
三、民政救助类 | |||||
24 |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 代办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 号)2.《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 号)3.《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赣民发〔2020〕7号) | 镇民政所 | |
25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 代办 |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 号) | 镇民政所 | |
2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 | 代办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 号) | 镇民政所 | |
27 | 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申请 | 代办 | 《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赣民发〔2021〕23 号) | 镇民政所 | |
28 | 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 | 代办 | 《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号) | 镇民政所 | |
29 | 申请急难型困难家庭或支出型困难家庭佐证材料的出具 | 办结 | 《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号) | 镇民政所 | |
30 | 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申请 | 代办 | 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赣民字〔2020〕3 号) | 镇民政所 | |
31 | 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 | 咨询、指引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 号) | 镇民政所 | |
四、计生服务类 | |||||
32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 | 受理、核实、公示、上报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7〕7 号) |
镇卫计办 | |
33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 | 受理、审议、公示、上报 | 《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 号) | 镇卫计办 | |
34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报 | 受理、评议、上报 | 《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口发〔2013〕1 号) | 镇卫计办 | |
35 |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 | 受理、初审、上报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7 号) | 镇卫计办 | |
36 | 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申请 | 受理、核实、上报 |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赣卫家庭发〔2017〕8 号) | 镇卫计办 | |
37 |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赣人口办字〔2009〕48 号 | 镇卫计办 | |
38 |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证明的出具 | 办结 | 《江西省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赣计生协办字〔2004〕4号) | 镇卫计办 | |
五、老年人服务类 | |||||
39 | 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申请 | 代办 |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老龄办关于印发<江西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 的通知》(赣民发〔2018〕15 号) |
镇民政所 | |
40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 | 咨询、指引 | 1.《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5 号) |
镇民政所 | |
六、残疾人服务类 | |||||
41 |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
代办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 号) | 镇民政所 | |
42 | 残疾人证服务(申领、变更、换领、补领、迁移、注销) | 咨询、指 引 |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残联字〔2018〕51 号) | 镇民政所 | |
43 |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试行)》(赣残联字〔2020〕64 号) | 镇民政所 | |
44 |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西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17〕126 号) |
镇民政所 | |
45 | 残疾人就业服务 |
咨询、指 引或办结 |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 488 号) | 镇民政所 | |
七、综合服务类 | |||||
46 | 法律援助 | 咨询、指引 | 1.《江西省法律援助条例》2.《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赣法办字〔2020〕2 号) |
镇司法所 | |
47 | 人民调解 | 办结 | 《人民调解法》 | 镇平安办 | |
48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西省 2021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村〔2021〕12 号) |
镇规划 办、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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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 咨询、指引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门令第 162 号) | 镇劳动保障所、镇规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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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12〕2 号) | 镇劳动保障所、镇规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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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 | 咨询、指引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建字〔2019〕4 号) | 镇劳动保障所、镇规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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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 (规划许可)申请 |
受理、审 查、公示、上报 | 1.《城乡规划法》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赣农字〔2020〕25 号) |
镇规划办 | |
53 |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申报 |
咨询、指引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赣农规字〔2020〕3 号) |
镇农办 | |
54 | 农业保险投保 | 咨询、指引或办结 | 《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 629 号) | 镇农办 | |
55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再流转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农村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备案 | 办结 | 1.《农村土地承包法》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 2021 年第 1 号) | 镇农办 | |
56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 | 受理、初审 、上报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 11 号) |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
57 | 自然灾害救助申请 |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77 号发布,第 709 号修正)2.《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20〕9 号) |
镇民政所 | |
58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 | 受理、评议、公示、上报 |
1.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发〔2015〕118 号2.《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赣应急字〔2020〕41 号) |
镇民政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