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经审核,我委拟同意设置上饶信州酩媛医疗美容皮肤科诊所的申请。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设置单位名:上饶市酩媛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上饶信州酩媛医疗美容皮肤科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机构设置人:纪小梅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印青华
医疗机构执业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恒大珺庭商业商铺二栋1-1,2-1
所有制形式:股份制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0张(0张)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上饶市信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3-8266994
联系地址:茅家岭街道林家洲路9号
邮编:334000
上饶市信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