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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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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信法办字[2013]1号

  2012年以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电子政务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电子政务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增合力、以公开树形象,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办联系(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大道185号,电话:0793-8224401,传真:0793-8225148,电子邮箱:xzqzffzb@163.com)。

  一、概 述
  2012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展、公开时效进一步提高。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主要通过信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网站等对外公开;通过报刊《上饶日报》、《新信州》、电视《信州新闻》等新闻媒体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办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信息总75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办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查询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如需复印,只收取复印成本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办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需求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对此,我办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完善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的具体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十一类信息经审批后,应对社会公开。

  (此件主动公开)

二〇一三年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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